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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核定(首次)
发布日期:2018-06-27 14:45:10 点击数:978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tax.gov.cn/sztax/bsfw_bszn_fpbl_lyfp/201806/60ac277c3d45437c881e0168787ca8a8.shtml
增值税发票核定(首次)
【事项描述】
(1)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申请,核定其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次(月)领用数量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
(2)登记一名或多名购票员。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608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
【报送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2份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1份
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3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提供)
1份
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4
发票专用章印模
1份
首次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时提供
5
购票员授权委托证明书
1份
网站下载或办税服务厅表格区领取,在表格公章区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私人印章
6
购票员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全城通办:是() 否( √ )
2.自助办税终端
3.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是( √ ) 否()
【办理时限】
1. 纳税人办理时限:按各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进行
2.税务机关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办事流程】
[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文书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增值税发票核定(首次)
【事项描述】
(1)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申请,核定其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次(月)领用数量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
(2)登记一名或多名购票员。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608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 2份 | |
2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1份 | 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
3 |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提供) | 1份 | 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
4 | 发票专用章印模 | 1份 | 首次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时提供 |
5 | 购票员授权委托证明书 | 1份 | 网站下载或办税服务厅表格区领取,在表格公章区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私人印章 |
6 | 购票员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全城通办:是() 否( √ )
2.自助办税终端
3.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是( √ ) 否()
【办理时限】
1. 纳税人办理时限:按各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进行
2.税务机关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办事流程】
[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文书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