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联系我们
市场总监:134 1751 7993
市场一部:199 2490 3229
市场二部:132 4943 4917
市场三部:188 1903 1917
市场四部:134 1186 2305
市场五部:195 4055 1536
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如何申请终止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5-07-19 11:42:13 点击数:1729次
办理地点 |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
办理方式 |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 业务当场办结。 |
政策法规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未共同签订协议的配偶或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备注 |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终止申请当月生效;申请前已发出提取支付指令的,在支付指令执行后生效。 2.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约定,职工或其共同委托人均可申请终止任一方的协议,或申请同时终止双方协议。 |
相关表格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