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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8-02-18 18:21:17 点击数:1164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art/2018/2/5/art_1004_39888.html
1、业务概述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2、设定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
3、申请条件
抵扣限额存在余额可用于抵减企业所得税税款。
4、办理材料
序号 | 提交资料名称 | 纳税人留存备查 | 提交税务机关 |
1 | A0305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 | |
2 | 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 √ | |
3 | 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 √ | |
4 | 企业为实际雇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 √ | |
5 | 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 √ | |
6 | 每年度享受货物与劳务税抵免情况说明及其相关申报表; | √ | |
7 | 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 √ |
5、办理时间
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6、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办理地点
网站、主管税务机关
8、联系电话
9、办理流程
10、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