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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发布日期:2019-08-17 20:46:31 点击数:852次 信息来源: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bsfw_bszn_yhbl_xfsyh/201806/8922ce299f3b44818b6b7d26b1d41d14.shtml
【事项描述】
消费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包括以下事项:
(1)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产品免税。
(2)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
(3)利用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4)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
(5)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6)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7)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
3.《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
【报送资料】
(1)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产品免税
① 依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 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7号)。
② 备案所需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a、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深圳做账(帐)报税公司、深圳会计公司、审计验资]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工艺设计方案、装置工艺流程以及相关生产设备情况。
b、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物料平衡图,要求标注每套生产装置的投入产出比例及年处理能力。
c、原料储罐、产成品储罐和产成品仓库的分布图、用途、储存容量的相关资料。
d、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生产装置的全部流量计的安装位置图和计量方法说明,以及原材料密度的测量和计算方法说明。
e、上一年度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分品种的销售明细表。
(2)乙醇汽油
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3)纯生物柴油
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4)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
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98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5)工业油料
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3〕105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
a、《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b、生产经营范围为“综合经营”的纳税人,还同时提供颁发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生产经营范围包括“利用”的材料;
c、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纳税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在此前6个月以内出具的该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标准的证明材料;
d、纳税人回收的废矿物油具备能显示其名称、特性、数量、接受日期等项目的《危险废物转移单》;
e、生产原料中废矿物油重量占90%以上。及产成品中必须包括润滑油基础油,且每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不少于0.65吨的相关证明材料;
f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产品与利用其他原料生产的产品分别核算的相关证明材料。
(6)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
a、《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b、持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7)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
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
a、《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b、持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点击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全城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是()否(√)
2.自助办税终端:是(√)否( )
3.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是(√)否()
【办理时限】
1.纳税人办理时限
申报期或申报时
2.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事流程】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文书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