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市场总监:13417517993
市场一部:18819031917
市场二部:13411862305
市场三部:19540551536
市场五部:18165719623
恢复以税控票资格申请(纳税人提请)
发布日期:2015-02-19 10:27:23 点击数:1066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szgs/fbly/201412/d2e6901222344610950ef17916303650.shtml
1、业务概述
对取消了“以税控票”资格的纳税人,如需恢复“以税控票”资格,税人可以通过《恢复以税控票资格申请》文书恢复其“以税控票”资格。
2、报送资料
(1)《恢复以税控票资格申请表(纳税人用)》
(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证后退回
3、纳税人办理时限
无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5、办理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