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联系方式
市场总监:13417517993
市场一部:18819031917
市场二部:13411862305
市场三部:19540551536
市场五部:18165719623
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的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1-07 21:51:38 点击数:1631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si.gov.cn/sbjxxgk/zcfggfxwj/zcjd/201009/t20100915_1568855.htm
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区域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经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证明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