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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开具有无违反社保法律法规受行政处罚证明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16-07-31 17:40:52 点击数:1205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si.gov.cn/sbjxxgk/tzgg/simtgg/201607/t20160725_4249347.htm
各参保企业:
近期有企业反映,部分中介机构声称可以代办有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受行政处罚的证明。为防止上当受骗,特提醒广大参保企业:我局并无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该项业务 [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深圳代理记账(帐) 律师咨询、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网站建设、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各参保企业如需开具有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受行政处罚的证明,可前往参保辖区社保分局或管理站的稽核部门申请办理。
用人单位有无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受行政处罚的证明目前仅限于参保企业用于上市、增发等用途。具体办理流程、法律依据及所需相关材料可在我局官网“办事指南”栏目(http:// www.szsi.gov.cn/)查询。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