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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市户籍未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8-08-16 17:11:29 点击数:810次 信息来源:https://wj.qq.com/s/2319224/7689
尊敬的市民:
参加社会保险,事关您的权益及福祉,敬请您积极配合,准确填报以下信息:
一、就业情况
(一)就业情况
1、单位就业
2、个体工商户
3、未就业
二、参保情况
(一)是否参保?
1、未参保
2、省内异地参保
3、省外异地参保
(二)未参保原因
1、个人无意愿参保
2、缴费终止(已结算、社保关系已转移)
3、单位未予参保
4、全日制在校生
5、参军
6、部队随军家属
7、出国(含留学、定居、就业)
8、市外已参保
感谢您的配合!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8月7日
温馨提醒:
(1)如果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应当由用人单位为您参保缴费。
(2)如果您是深圳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您可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如果您是在园在校的学生,您可以通过学校参加少儿医保或大学生医保。
(4)如果您的子女属于深圳户籍且非在园在校,[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监护人可到社保窗口代其办理少儿医保。
(5)如果您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可申请参加一档医疗保险。
以上具体的参保条件及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社保局官网“办事指南”栏目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