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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继续缴纳医保
发布日期:2018-08-21 18:21:17 点击数:803次 信息来源: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guide?code=90008800369558324816440300&type=openQzqd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实施机构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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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已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但医疗保险累计年限未达到法定年限的需要继续缴纳医保 | 服务事项编码 | 4403000000006955832480001000170002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物流快递 | 无需快递 | |||||||
数量限制 | 无 [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 | |||||||
咨询电话 | 福田:0755-82978745;罗湖:0755-82229636;南山:0755-26079166;盐田:0755-25210615;宝安:0755-27880256;龙岗:0755-28921510;龙华:0755-28024419;光明:0755-27400518;大鹏:0755-84206962;坪山:0755-84131258;直属:0755-83460844;人才园:0755-88100506 | 监督电话 | 0755-12333或0755-12345 | |||||
窗口办理信息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鹏分局 |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葵新北路86号 |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永管理站 |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华路北110号 |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安管理站 |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4区雅然居一栋二楼 | |||||||
显示全部 |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已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办法》规定年限。3.未在其他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展开】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数(份/套) | 纸质版/电子版 | 来源渠道 | 范本表格 | 空白表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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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
1 | 身份证 | 查看详情 | 1 | 1 | 纸质 | 行政机关(公安部门) | 表格下载 | |
2 | 深圳市退休人员医疗缴费档次选择申请表 | 查看详情 | 1 | 0 | 纸质 | 申请人 | 表格下载 | 表格下载 |
2.申请表签名按手印。
3.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