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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保新信息系统上线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12-18 10:51:18 点击数:824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si.gov.cn/sbjxxgk/tzgg/simtgg/201809/t20180920_14106401.htm
一、2018年10月1日零时至10月4日24时,我市将暂停以下医疗保险记账服务(含医保移动支付)[深圳做账(帐)报税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
(一)门诊就医及零售药店购药记账
门诊及零售药店均暂停医保就医刷卡记账,参保人可先行现金支付,就医后3个月内,到就医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按规定办理刷卡补记账手续。
(二)住院治疗记账
系统暂停记账期间,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收取押金,出院时暂不结账,待新系统稳定后,参保人可到就医的医院按规定刷卡结账。
二、2018年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9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将暂停服务
系统暂停记账期间,参保人在本市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的,建议定点医疗机构向异地参保人收取押金,出院时暂不结账,待新系统稳定后,按规定刷卡结算;本市参保人市外住院就医的,可协商就医地医疗机构在系统稳定后进行结算,或自费结账后,持相关资料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向我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三、2018年9月20日零时起,我市将陆续暂停社会保险网上及自助渠道查询和办理服务,所有功能将于2018年10月8日9时恢复使用
(一)2018年9月20日零时起,我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自助服务终端、微信等渠道的非实时办结业务将陆续暂停。
(二)2018年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9时,所有社保信息系统和共享使用社保数据的其它渠道,将暂停查询及业务办理(详见附表)。
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已对深圳社保官方网站的办事指南进行更新,部分业务办理事项名称有更改,除系统升级暂停服务期间外,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办理。
新系统上线后主机仍需一段时间恢复到最优运行状态,期间我局将暂停邮政代办社保业务、银行代办新单位参保登记业务(参保单位可直接网上办理),部分社会保险查询和业务办理可能会出现堵塞、响应慢等,参保人可关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最新消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暂停查询及业务办理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0日
附件:
暂停查询及业务办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