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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延后每月申报参保截止时间的通知,深圳社保每月在20日以前申报
发布日期:2015-02-08 11:28:28 点击数:6818次 信息来源:https://wssb6.szsi.gov.cn/NetApplyWeb/gonggao.jsp?pid=1423365491830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申报参保规定,同时也为了给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更宽松的申报时限,从2014年4月起,我局对每月申报参保(包括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截止时间统一延后至每月20日(含20日)。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深圳做帐(帐)公司。
另外,由于每月申报参保截止时间延后,我局委托银行托收社会保险费的时间每月只有一次。因此,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务必在每月22日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帐户中存入足够金额,以免因托收失败而影响每月社会保险费的正常缴纳。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