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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参保人如何申请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发布日期:2015-02-15 09:36:52 点击数:1276次
网上办事分类 | 个人办事 |
事项内容 | 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市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时从其个人账户扣减。 |
法律依据 | |
快速通道分类 | 医疗保险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可 |
申请材料 |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
申请受理机关 | 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
决定机关 | 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
办事程序 |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办理时限 | |
温馨提示 |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深圳报帐 |
年审或年检 | |
网上受理 | http://61.144.253.110/netapp/action/MainAction?ActionType=agreepage&xkbh=605&xkzx=00 |
状态查询 | http://61.144.253.83/dbplat/action/MainAction?ActionType=db_wwgs&XKSXBH=605 |
办理结果 | http://61.144.253.83/dbplat/action/MainAction?ActionType=db_wwgs&XKSXBH=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