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3日从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好服务缴存职工减轻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压力,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近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将进一步放宽。
根据《通知》,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在医疗费用结算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一次
提取公积金。可
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扣除医保报销部分后的差额,且不超过住房
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重大疾病包含: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重大疾病,及一年内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其他重大疾病。
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是指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缴存人。
夫妻双方均为住房
公积金缴存人,仅一方符合新市民、青年人租房
提取条件的,按原租房
提取相关规定申请定额
提取住房
公积金。申请人按照新市民、青年人申请租房
提取,需线下至住房
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暂不支持线上申请。
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
贷款按月
提取住房
公积金(简称“商贷按月
提取”)业务,是指正常缴存住房
公积金的借款职工及其配偶(简称“申请人”),因偿还住房商业
贷款本息,向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生效后,根据商贷银行提供的上月实际还款金额,核定
提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
公积金,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的
提取业务。
《通知》明确,对已实现数据共享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
贷款还贷
提取,职工可申请委托
公积金中心按月
提取。目前蚌埠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本市的徽行、工行、建行、农行、邮储、交行、兴业、光大等8家银行已实现数据共享,并完成系统测试,具备开通条件。其他银行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
贷款及外地
贷款还贷
提取仍按原方式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