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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吗?
发布日期:2017-12-11 20:40:49 点击数:1039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art/2017/9/28/art_3061_54827.html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帐报税深圳做账帐)、一般纳税人记账(、财务外包、帐 、深圳会计公司帐)、小企业代理记账(、网站建设、旧帐整理审计验资]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