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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固定资产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如何进行税前摊销?
发布日期:2018-08-21 08:17:39 点击数:916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art/2018/6/5/art_131_59681.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