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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发布日期:2024-12-13 09:51:27 点击数:0次 信息来源: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651000
网上办理流程
单位用户访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业务直通车-社会保障-广东社保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单位服务,通过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单位法人用户,登录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关系转移接续页面进行办理。 个人用户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业务直通车-社会保障-广东社保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服务,登录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关系转移接续页面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按照“就近申请、属地审核”的原则实行“全省通办”,既可在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也可在就近的其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深圳做账(帐)报税,代理记账(帐)公司,深圳记账(帐)报税,注册商标,公司注册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