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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投诉指南(专利)
发布日期:2025-02-12 10:00:58 点击数:0次
项目
内容
指引
投诉
主体
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
1.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
2.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4.涉案专利权有 2 个以上专利权人的,全体共有专利权人为共同请求人,部分共有专利权人明确表示放弃有关实体权利的除外。
投诉材料
投诉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请求人是自然人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请求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请求人是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提交相关身份证件,并按要求履行相关公证手续。
4.请求人是外国人的,提交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的有效身份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5.请求人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复印件,其中,如果请求人是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请求人有独立的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权,则还需提交专利权人放弃专利侵权纠纷请求权利的书面声明。
请求书
1.提供请求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相应请求书副本。一个案件只能涉及一个专利号、一个被请求人;涉及同一专利权人的多个专利号或者同一专利号多名被请求人时,分别填写请求书。
2.请求书记载以下内容:
(1)请求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其他事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2)被请求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其他事项。
(3)请求事项、侵权理由和侵权事实。其中,侵权理由如侵权分析比对(应写明侵犯的具体权利要求项);侵权事实方面,应当说明侵权的基本情况,如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购买被控侵权产品时间、地点以及过程等。
(4)证据材料清单。
(5)请求人或获得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自然人)或盖章(法人和其他组织)。
(6)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请求人提出的请求事项,不超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法定职权范围,例如请求责令赔偿、赔礼道歉等。
授权委托文件(如有委托)
1.记载委托事项和权限。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的,明确特别授权的具体事务。
2.在国外或者我国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授权委托书,应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或其他证明手续。授权委托书为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当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3.外国人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
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深圳做账(帐)报税,代理记账(帐)公司,深圳记账(帐)报税,注册商标,公司注册
专利证明文件
1.提交专利证书、专利公告文本(公告页、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复印件。
2.专利法律状态证明,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等能够证明涉案专利有效的证明。
3.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实施专利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
1.被控侵权人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证据,如对购买涉嫌侵权产品的过程及购得的涉嫌侵权产品进行公证保全的证据,或对涉嫌侵权现场(如许诺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安装地进行勘查后取得的证据,以及产品宣传册、销售侵权产品人员的名片、购货发票或收据、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2.与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相关的证据,如从市场上或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嫌侵权产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工艺、配方以及生产步骤等。
3.其他证据,如其他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取得的与专利侵权有关的证据。
4.请求人主张被请求人侵犯其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为证明被请求人生产的产品与自己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属于同样的产品,可以提交被请求人的产品和/或其产品说明书、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等证据。
投诉
渠道
电话
12315;12345
互联网
www.12315.cn
电子邮箱
12315@mail.amr.sz.gov.cn
维权援助申请
受理部门
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址
深圳市前海桂湾四路深港基金小镇33栋
电话
0755-86268059
电子邮箱
12330@mail.amr.sz.gov.cn
行政处理
处理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辖区监管局
(地址详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