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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计提但并未实际发放的工资或全年一次性奖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发布日期:2025-04-24 08:45:08 点击数:10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深圳做账(帐)报税,代理记账(帐)公司,深圳记账(帐)报税,注册商标,公司注册,深圳做账报税,深圳做帐报税,代理记账公司,代理记帐公司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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