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市场总监:134 1751 7993
市场一部:199 2490 3229
市场二部:132 4943 4917
市场三部:188 1903 1917
市场四部:134 1186 2305
市场五部:195 4055 1536
企业如何为外国籍员工办理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深圳市企业为外国籍员工办理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5-02-12 19:58:46 点击数:1207次
网上办事分类 | 单位办事 |
事项内容 | 深圳市企业外国籍员工办理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
法律依据 |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
快速通道分类 | 征收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申请材料 | 1、以普通身份在深圳就业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专家身份在深圳就业的,需提供《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为常驻记者的,提供《外国常驻记者证》。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
申请受理机关 | 企业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办事程序 | 1、到征收业务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 |
办理时限 | |
温馨提示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事项收费 | |
年审或年检 | |
网上受理 | |
状态查询 | |
办理结果 | |
相关表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