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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员工非因工死亡且不享受丧葬抚恤补助的社保个人账户如何结算?
发布日期:2015-02-15 09:27:14 点击数:1196次
事项内容 | 非因工死亡且不享受丧葬抚恤补助的个人账户结算 |
法律依据 | |
快速通道分类 | |
数量及方式 | 无限制 |
申请材料 | 1、死亡员工所在工作单位证明一份(需明确死亡员工与代领人的关系,注明代领人名字、身份证号码,并在证明上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
申请受理机关 | 企业\户口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办事程序 | 1、代办人取号排队。 |
办理时限 | |
温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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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事项收费 | |
年审或年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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