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服务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社保服务
深圳医疗机构如何申请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发布日期:2015-02-15 09:42:23 点击数:1316次
网上办事分类 | 单位办事 |
事项内容 | 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单位审批。 |
法律依据 |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
快速通道分类 | 医疗保险 深圳市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做帐报税 |
数量及方式 | 有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批。 |
申请材料 | (一)申请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书》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疗机构的等级审评文件及相关证明,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上年度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含上年度门诊人次和门诊总费用、住院人次和住院总费用、床位使用率、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阳性率等医疗机构运营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5、按社会保险药品目录分类,标识是否社会保险药品的药品总目录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6、医疗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其周边现有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布以及参保人分布情况; 8、第七条第 项规定的医疗机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二)申请作为定点零售药店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深圳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2、《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正副本、《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药师职称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4、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年度业务收支情况表、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1年内没有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确认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按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类的药品总目录(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目录需标明药品通用名、剂型、产地、规格、价格等); 7、本药店药师名单及签名字样; 8、证明本药店职工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均需加盖零售药店公章。 |
申请受理机关 |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决定机关 |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办事程序 |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三)审查批准。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办结。 |
温馨提示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单位审批决定书》。有效期2年。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年审或年检 |
网上受理 | http://61.144.253.110/netapp/action/MainAction?ActionType=agreepage&xkbh=608&xkzx=00 |
状态查询 | http://61.144.253.83/dbplat/action/MainAction?ActionType=db_wwgs&XKSXBH=608 |
办理结果 | http://61.144.253.83/dbplat/action/MainAction?ActionType=db_wwgs&XKSXBH=608 |
相关表格 |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2012年版)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2012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