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市场总监:134 1751 7993
市场一部:199 2490 3229
市场二部:132 4943 4917
市场三部:188 1903 1917
市场四部:134 1186 2305
市场五部:195 4055 1536
股权转让确认书
发布日期:2015-02-24 11:04:59 点击数:1546次
股权转让确认书
深圳市 公司,因 原因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间已超过公司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现转让双方全体股东在知晓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对公司于 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及 日作出的公证书的效力予以确认,并承诺承担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期间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深圳市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