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3、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及受理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受理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不计入承诺办结期限)。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深圳做账(帐)报税、深圳代理记账(帐)公司、深圳记账(帐)报税、注册商标、深圳公司注册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审核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办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3、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4、办结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批人员作出许可决定,制作《商事主体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5、送达(1)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商事主体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商事主体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2)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商事主体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或邮寄材料到窗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出具书面《材料接收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即时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2、审核 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3、审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4、办结 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制作《商事主体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 5、送达 (1)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商事主体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商事主体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 (2)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商事主体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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